招标信息

肇庆市汇能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工程物资框架采购项目(标的物:直流电源柜)(二次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2023-12-05
肇庆市汇能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工程物资框架采购项目(标的物:直流电源柜)(二次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肇庆市汇能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工程物资框架采购项目(标的物:直流电源柜)(二次采购)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潜在谈判对象就此项目进行谈判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谈判对象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谈判文件参加谈判。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肇庆市汇能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工程物资框架采购项目(标的物:直流电源柜)(二次采购)
2.采购人:肇庆市汇能投资有限公司
3.项目使用单位:肇庆市汇能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
4.采购代理机构:肇庆市粤鼎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5.采购模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6.资金来源:项目使用单位企业自有资金
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8.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肇庆市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范围:本项目为肇庆市汇能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直流电源柜物资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书(另附)。
(二)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按需求单位要求的到货时间准时到货。
交货地点:按需求单位指定的到货地点。
(三)标的标包列表
本项目本次采购共划分为2个标包,每个供应商原则上最多中1个标包。
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标包估算金额(万元)
成交人数量
成交候选人数量
成交分配比例(%)
1
直流电源柜(标包1)(二次采购)
90.00
1
1
100%
2
直流电源柜(标包2)(二次采购)
60.00
1
1
100%
注:注:1.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的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部分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分配情况进行公开。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原则上按照比例分配。在实际采购工作中,结合技术要求及交货时间等交易条件,结合中标比例对标的采购量进行分配。
3.中标人不能以工程量小、技术要求高,未付清其它项目款项等理由拒绝执行分配的订单。如有发生上述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适用范围:本次采购适用于肇庆市汇能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所需工程物资。
序号
企业名称
1
肇庆市恒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
肇庆市恒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端州分公司
3
肇庆市恒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鼎湖分公司
4
肇庆市恒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大旺分公司
5
肇庆市南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6
肇庆市南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德庆分公司
7
肇庆市南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封开分公司
8
肇庆市创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9
肇庆市创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广宁分公司
10
肇庆市创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怀集分公司
 
(五)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年。
(2)中标人在框架有效期内因产品品质、产能、供货进度安排、售后服务情况等原因受到需求单位投诉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如框架结果执行期间,发现中标单位供货产品不能满足报价清单的所有规格型号产品的,则认定为中标单位弄虚作假,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
在招标结果执行过程中,如果实际采购量与原预估量偏差较大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框架协议期内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将平摊至同一标的的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标包预估金额相应增加。
c.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d.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拒绝供应急备品备件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视情节扣减其中标比例或终止其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暂停其在公司一至两年所有项目的投标资格(自发文之日起),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扣减、终止中标人中标份额,所扣减或终止的份额由其他中标人平分,其它供应商有责任承担。
(5)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6)中标单位必须按需求单位所要求的规格型号进行生产,并按需求单位的供货期进行送货,如不能满需求单位所有规格型号货物要求的,招标人有权终止中标人中标份额,所扣减或终止的份额由其他中标人平分,其它供应商有责任承担。
(7)如中标单位放弃中标、或者在实施过程中被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的,该中标单位的剩余中标比例将平摊至本项目的其他中标单位,其他中标单位的中标比例相应增加,或者重新招标。请各供应商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8)货物随机抽样送检
肇庆市汇能投资有限公司下属电建施工企业有权对中标人送达施工现场或物质仓库的货物进行随机抽样送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发现检验不合格,双方对检测报告没有异议,招标人有权终止双方合同;如其中标人对检验报告有异议的,亦可在同批次的货物进行再次随机抽样重新送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如两次送检均不合格,终止双方合同,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的,由中标人赔偿损失。随机抽样送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谈判对象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必须完成供应商登记。
2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4
供应商必须是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
5
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营业执照为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颁发的可不提供)。
6
供应商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市汇能投资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8
为防止供应商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5)报价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或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须通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2
本项目只接受产品制造商参加投标。
3
供应商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或进口的散装部件应具备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4
供应商须提近三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具有直流电源柜不少于5份供货业绩,供货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且必须提供对应发票(如相关发票数量超过5张,仅需提供其中金额最大的5张)等证明材料。
四、谈判文件获取
(一)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3年12月5日12时00分00秒至2023年12月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