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仁市下山镇华宏煤矿鲊包树区块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2023-12-05
兴仁市下山镇华宏煤矿鲊包树区块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仁市下山镇华宏煤矿鲊包树区块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兴仁市自然资源局以202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兴谊煤业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兴仁县下山镇华宏煤矿,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兰旺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仁市下山镇华宏煤矿鲊包树区块
    2.2 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为45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9.8亿元。
    2.3 计划工期:1140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至施工准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服务、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任务。
    2.5 标段划分: 兴仁市下山镇华宏煤矿鲊包树区块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1)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设计资质(①②同时具备):①具备自然资源部门核发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3)施工资质(①②③满足其一):①具备具备自然资源部门核发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或②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一级资质;(4)施工单位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单位审计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整体应满足第(1)~(4)项要求;第(5)项均需满足。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确认。(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由施工单位作为该项目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3)本招标文件注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无特指均需盖章的,若采用联合体形式的,均是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本项目设计咨询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确认。(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由施工单位作为该项目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3)本招标文件注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无特指均需盖章的,若采用联合体形式的,均是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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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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