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3年安阳卷烟厂磷化氢尾气净化处理系统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3-12-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安阳卷烟厂磷化氢尾气净化处理系统购置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安阳卷烟厂磷化氢尾气净化处理系统购置项目
2.2 招标编号:TC2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在安阳卷烟厂汤阴县宜沟仓库库区配置1套磷化氢尾气净化处理系统设备及配套设施,以满足库区三栋平房库整仓或分垛式磷化氢熏蒸模式下的熏蒸尾气排放要求和烟叶库日常通风换气要求。
2.4 招标范围:购置安装1套磷化氢尾气净化处理系统设备及配套设施购置、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正式交付运行前的一切相关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8 质量标准:符合《烟叶仓库磷化氢熏蒸尾气净化技术规范》(YC/T395-2011)等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9 质保期:整机质保期2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正式运行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类似仓库有毒有害气体净化工程施工或熏蒸养护服务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或验收报告)并加盖公章。
3.2 财务要求:
3.2.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3 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截图或近三个月企业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信誉要求:
3.3.1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3.2 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3.3 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注: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时会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投标人查询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即可。
3.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3.4 投标单位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13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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