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咸阳市城市绿化管理处新能源园林垃圾清运车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2023-12-01
项目名称:新能源园林垃圾清运车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能源园林垃圾清运车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载货汽车 新能源载货车 5(辆)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0 1,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新能源园林垃圾清运车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5号;(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新能源园林垃圾清运车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开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3)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2日至2023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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