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泽湖·海归小镇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栖贤南浅层地热能能源站(B站)工程和供能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3-12-01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大泽湖·海归小镇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栖贤南浅层地热能能源站(B站)工程和供能管网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望发改备〔2021〕56号,项目业主为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B站工程和供能管网工程,项目总投资为约23710.49万元,资金来源单位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大泽湖·海归小镇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栖贤南浅层地热能能源站(B站)工程和供能管网工程监理;
1.2.2 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为大泽湖·海归小镇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栖贤南浅层地热能能源站(B站)工程和供能管网工程,项目位于长沙市望城区滨水新城潇湘北路与栖贤路交叉口东南角。供能建筑面积148.8万平方米,供冷负荷61.3MW、供暖负荷37.7MW。能源站总用地面积9974.4平方米,净用地面积55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25.74平方米。供能管道总长度约14235m(不含供能干管至各用户地块接入井之间的连接管道长度)。
供能管道采用支状管网,由栖贤南浅层地热能能源站(B站)供出,沿潇湘北路东侧城市绿带向北敷设,在潇湘北路-栖贤路交叉口处分两条主要支路供能,其中:东线支路沿潇湘北路东侧城市绿带向北敷设,负责为潇湘大道以东地块供能;西线支路经栖贤路向西后转向雅旺路向北敷设,负责为潇湘大道以西地块供能。东线支路:主要敷设在潇湘北路东侧(能源站--环湖路),管道规格为DN1100、DN800、DN700,东线支路总长度为4060m。西线支路:主要敷设在潇湘北路西侧(南塘路--E08-A93地块)、南塘路(雅旺路--潇湘北路)、金星北路(对家塘路--E08-A103地块)、雅旺路(E08-A100地块--环湖路)、栖贤路(潇湘北路--雅旺路)、对家塘路(雅旺路--金星北路)、兴湖路(雅旺路--雅江路)、雅月路(雅旺路--E08-A79地块)、雅江路(兴湖路--E08-A72地块)等道路,管道规格为DN200~DN900,西线支路总长度9280m。
为保证能源站供能管网的供能可靠性,在兴湖路设计两根联络管及阀门井,联络管管径为DN500,长度约为675m,能源站平时枝状环路运行、应急时实现环状供能;在潇湘北路设计两根联络管及阀门井,联络管管径为DN700,长度约为220m,与C区能源站实现供能互备。联络管总长度895m。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3 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招标人保留施工阶段工期调整的权利,施工阶段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施工阶段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1.4 招标范围:大泽湖·海归小镇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栖贤南浅层地热能能源站(B站)工程和供能管网工程监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本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的监理;
1.5 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 零个□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2.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2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从2023年09月11日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0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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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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