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塔河炼化公司电脱盐改造项目基础工程设计服务工程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3-11-29
1.招标条件
塔河炼化公司电脱盐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塔河炼化公司电脱盐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炼〔2023〕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塔河炼化公司电脱盐改造项目基础工程设计服务工程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塔河炼化公司南厂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435.6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塔河炼化公司电脱盐改造工程(2#电脱盐装置扩能改造至500万吨/年,系统配套仪表、电气等)基础工程设计(含专篇、概算编制等)及相关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且压力管道设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2及以上且压力容器设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及以上
注:本项中的“压力容器设计”指“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
(2)主要专业(工艺、设备、电气、自控、结构,各1人)负责人:分别持有工程设计类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的设计负责人或对应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29日 10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5日 15 时00 分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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