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扬州航空谷科创研发中心住宅配套项目(GZ283地块)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3-11-2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航空谷科创研发中心住宅配套项目(GZ283地块)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备[2023]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航空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航空谷科创研发中心住宅配套项目(GZ283地块)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生态科技新城境内,东至夏桥路,南至庄台河,西至金湾路,北至裔王路。
2.1.2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2346.00m2,总建筑面积103005.7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2920.41m2,地下建筑面积30085.33m2。项目包括住宅、物业用房、社区用房、养老用房、配套商业服务设施、人才公寓,以及相关配套道路、绿化、停车场设施等。
2.1.3 合同估算价:49522.76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1月12日,竣工日期:2027年01月11日
2.1.5其他:
2.2 招标范围:完成扬州航空谷科创研发中心住宅配套项目(GZ283地块)的详细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设备采购至工程竣工备案验收并交付,完成报规、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移交、不动产证书办理、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具备建筑行业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04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28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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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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