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3年朝阳区交通设施安装、标线施划工程二期(交通治堵)招标公告

2023-11-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JLZH-2023-1105;
2.项目名称:2023年朝阳区交通设施安装、标线施划工程二期(交通治堵);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0万元;
5.最高限价:清除标线50元/m2、标线(工艺:常温漆)17元/m2、标线(工艺:加热型漆)17元/m2、标线(工艺:热熔涂料)40元/m2、标记(工艺:常温漆)17元/m2、标记(工艺:热熔涂料)40元/m2、标记(工艺:加热型漆)17元/m2、横道线(工艺:热熔涂料)40元/m2、横道线(工艺:常温漆)17元/m2、横道线(工艺:加热型漆)17元/m2、隔离护栏(道路隔离护栏)195元/m、隔离护栏(人行道隔离护栏)218元/m、混凝土基础223.45元/个、视线诱导器(柱式广角镜)645.64元/套、视线诱导器(附着广角镜)229.37元/套、隔离护栏-Ш型人行道隔离护栏218元/m、隔离护栏-U型钢管护栏98.1元/m、防撞筒(墩)276.61元/个、警示柱186.28元/根、标志板-禁令标志622.59元/块、标志板-禁令标志(不含杆及基础)315.63元/块、标志板-指路标志(不含杆及基础)349.97元/块、标志板-指路标志656.93元/块;
6.采购需求:交通设施安装、标线施划,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7.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5月1日;
8.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能保证连续施工。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朝财采购[2022]2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对公司材料和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每天0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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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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