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扬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垃圾焚烧厂、填埋场和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委托第三方环保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3-11-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
2.项目名称:扬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垃圾焚烧厂、填埋场和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委托第三方环保检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0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6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2024年垃圾焚烧厂、填埋场和餐厨废弃物处理厂环保检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8.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4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5投标人近三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核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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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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