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2023-2024年移动网室内覆盖微功率直放站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11-15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项目招标内容:采购1.8GHz+2.1GHz微功率直放站设备3000台,1.8GHz+3.5GHz微功率直放站设备12000台,包括设备与相应的安装服务,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下单为准,不承诺满额执行,总预算为30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
交货地点:北京市,北京联通指定地点。
交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货,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保修期:自最终验收完成并签发《终验合格证书》起36个月。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招标人将以预算金额乘以对应份额作为框架协议签订上限金额。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中标人份额分别为采购预算的70%、3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采用单价结合价格联动系数的报价方式,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8GHz+3.5GHz微功率直放站设备为2200.00元/台(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2财务要求
2.2.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2.2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署的公众通信服务网络类的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业绩累计金额须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至少20份单项业绩金额须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其他单项业绩金额须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及框架协议对应的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一份合同或一份框架订单计一份业绩,发票金额不能高于合同(订单)金额。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原件备查 。业绩金额为含税金额。)
2.4检测报告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检测费用发票原件扫描件及验真方案,验真方案至少包括网站查询、电话查询、邮件查询等方式之一,若所提供的验真方案无法鉴别真伪,视为检测报告无效。检测报告须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四、 主要技术指标及要求中(一)产品指标”中所有指标要求。
注:第三方检测机构须通过CMA或CNAS认证。CMA即中国计量认证,CNAS即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5核准证书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须提供证书的原件扫描件)验真网址:https://ythzxfw.miit.gov.cn/resultQuery。
2.6进网许可证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进网许可证(须提供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如果投标人所投产品当前不具备进网许可证,投标人须承诺最晚在2023年12月31日提供进网许可证。进网许可证验真网址:https://jwxkwap.miit.gov.cn/xxfb。
2.7样品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的1.8GHz+3.5GHz微功率直放站和1.8GHz+2.1GHz微功率直放站所投设备样品各一套。
2.8信誉要求
2.8.1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8.2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8.3投标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8.4投标人未处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禁入型供应商禁入期内。
2.9其他要求
2.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9.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9.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9.6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原厂和代理同时参加,若原厂家及其代理商均参与投标的,则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
2.9.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8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如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绿色包装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9.9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9.10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出具的所有书面承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未落实到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5日09时00分至 2023年1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