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二号煤矿主斜井猴车机尾改造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3-11-13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主斜井猴车机尾改造
1.2采购人: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二号煤矿。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5采购项目概况:沙曲二号煤矿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乘人平台顺巷道坡度改建而成,乘人平台坡度8°,人员下车后需通行2组台阶后进入行人通道,在猴车运行期间存在吊椅伤人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优化主斜井猴车机尾乘人平台及消除猴车吊椅伤人的安全隐患,需对其进行改造。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
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2.2建设地点: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二号煤矿。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及施工验收规范。
2.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矿井井巷工程业绩(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可现场查询)。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2023年 11 月 13 日18:00起至2023年 11 月 18 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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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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