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龙华区视频门禁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3-11-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ACG2023000254     2.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龙华区视频门禁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     3.包号:C    4.支付上限(单位:元):25,124,400.00     5.最高限价(单位:元):无     6.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龙华区视频门禁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C包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总公司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需提供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证明;如为共享使用的,另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10.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总公司应具有或被授权具有基础电信业务运营许可或增值电信业务运营许可,具有基础电信业务运营许可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具有增值电信业务运营许可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6日13: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