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纳川浩夫尔(北京)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产线建设及厂房修缮改造建设项目(基建)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23-11-08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海纳川浩夫尔(北京)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产线建设及厂房修缮改造建设项目(基建) 已由 北京经济技术发开区管理委员会 以 京技审批(备)〔2023〕5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纳川浩夫尔(北京)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资金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企业自筹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三街 7 号院 1 号楼南侧厂房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改造区域面积16601.50平方米,最大跨度24米,最大高度15米。 、合同估算价 3200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60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海纳川浩夫尔(北京)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产线建设及厂房修缮改造建设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工程中的地基与基础、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以及改造相关的拆除工程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
2.5 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其他信誉要求: /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凡通过上述确认投标者), 方可于(计划于) 2023-11-8 10:00:00 至 2023-11-13 10:00:00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