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州市“桥下空间整治”智能分析试点服务、视频汇聚平台服务、两车违法提醒服务项目(部分合同包重新比选)公告

2023-11-07
一、采购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
数量
备注
3
3-1
公安平台独立计费短信通道建设服务
详见“比选内容及要求” 1项
中标后与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签订合同,2023年11月27日前完成硬件集成实施并投入使用。
二、报价人基本资格标准:
(1)报价人应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比选内容及服务,注册成立时间不得少于2年,注册资本金不得小于100万元。(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2)合同包3报价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软件开发或计算机信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或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或基础软件开发相关经营范围。
(3)报价代表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必须为企业在岗员工,提供报价截止日期前3个月(不含截止日期当月)报价人为报价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报价代表应执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报价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4)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失信企业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报价。
(5)合同包3要求报价人提供计算机软硬件相关的业绩、案例,案例要求为已验收完成的项目,案例金额不小于项目金额的 50%(即21150元),并提供项目合同及验收报告。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两家或多家参与报价的报价人,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报价人需在报价文件中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页面截图(截图必须包含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 )/或由工商盖章确认的企业内资情况登记表(复印件或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人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起至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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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