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广核新能源宁夏灵武宁东17.6MW清洁能源制氢项目勘察设计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23-11-0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广核新能源宁夏灵武宁东17.6MW清洁能源制氢项目勘察设计采购(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CGN-202311020001),已通过审批单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
中广核新能源宁夏灵武宁东17.6MW清洁能源制氢项目包括光伏站、制氢站、加氢站。本项目光伏建设规模为17.6176MWp,制氢站规模为2400Nm3/h,加氢站规模为500kg/d。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化工基地园区内。光伏电站初步选址位于清水营村。制氢站初步选址位于环北六路与长城路交界东南侧,宁夏维水源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北侧。加氢站初步选址位于长城路与盛源路交界西南侧。制氢站与加氢站直线距离约3km,制氢站与光伏电站直线距离约4km。
2.招标内容与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制氢站、加氢站工程地质详细勘察。
制氢站加氢站道路设计:制氢站加氢站安装场地布置及优化设计;根据制氢站、加氢站所在地区地形地质特性,需对道路工程进行专题研究的,提供多种设计方案供业主选择。
制氢站加氢站设计;选址方案;制氢站加氢站总图规划要求进行总体设计;制氢站加氢站内建(构)筑物(含辅助设施)设计;电气设备及系统设计;制氢站加氢站接地系统的设计等。
基于招标人提供制氢设备等信息,结合制氢设备特性,给出电气设备优化选型方案。
编制勘察、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文件,现场设计和工程配合(包括对外委项目的技术接口及协调、配合)。
“五通一平”工作的临时水源、电源、临时道路的设计及其它临时工程的配合工作。
场址区域绿化设计,含规划、方案、施工图、效果图;
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提供分标段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概算、技经人员现场服务等。
编制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和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参与本工程有关的调研和收资工作、施工招标技术配合工作,参与工程和设备、材料的招标、评标、技术谈判与技术协议签署等。
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配合调试、整套启动、竣工验收、试生产考核并解决因设计原因引起的修改等服务;组织或参加设计联络会;提供与整个风电场各单项工程勘测、设计有关的全部设计、服务工作;
工程设计的总体协调,负责设备供货商的设计接口工作。
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及达标投产等各阶段的有关技术和经济文件。
配合业主完成项目的相关手续的办理,提供咨询及技术支持服务。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3.计划服务期限:
(1)初步设计工作,20个工作日内完成(含详勘及初步设计通过相关行业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通过);
(2)施工图设计:进度应满足设备订货计划和现场施工进度的需要;
(3)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竣工图编制工作。
具体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2.资质要求:
(1)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文件(或已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2020)获取的等效新资质证书。
(2)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2020)获取的等效新资质证书)。
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件。
4.业绩要求:。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广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6.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设总):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1项及以上电解制氢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低于1000Nm3/h )勘察设计项目设总(需附任职证明文件),且需要提供投标人出具其在职证明文件或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2)技术负责人:/
(3)其他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以截标时间为准)有以下情形的不被接受,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就部分条款内容做书面承诺:
a)投标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b)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c)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
(6)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资质文件都必须包含资格处于有效期内的证明,请勿只提供首页,应提供延期注册页或有效期页,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6日 17时00分至2023年11月24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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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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