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锡盟新能源事业部锡盟特高压外送新能源三期项目勘测定界、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建设用地报批及不动产证办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3-11-03
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锡盟新能源事业部锡盟特高压外送新能源三期项目勘测定界、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建设用地报批及不动产证办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锡盟特高压外送新能源三期项目勘测定界、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建设用地报批及不动产证办理服务-2023年11月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锡盟新能源事业部
招标编号:CWE
招标人:大唐多伦瑞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所属行业:风电、光伏
开标时间:详见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开标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登录后查看)受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锡盟新能源事业部的委托,就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锡盟新能源事业部新能源与制氢耦合课题研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多伦瑞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个自然日内完成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取得规划选址及用地预审意见书的批复,取得核准90日内取得建设用地批复,竣工后30天内完成不动产证的办理。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锡盟新能源事业部勘测定界、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建设用地报批及不动产证办理服务,该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锡盟特高压外送新能源三期项目规划新能源总装机容量70万千瓦,其中苏尼特左旗包括两个项目,分别为20万千瓦风电项目,其项目选址区域占地面积约为103.8平方公里、30万千瓦风电项目,其项目选址区域占地面积约为111.15平方公里;阿巴嘎旗一个项目,为14万千瓦光伏(光伏选址区域占地面积7.8平方公里)和6万千瓦风电(风电选址区域占地面积19.54平方公里)。共计三个项目,并新建设两个220kV升压站,配置相应规模的储能,分别位于苏尼特左旗与阿巴嘎旗,用地面积仅供参考。本次采购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完成:
(1)勘测定界:项目全区域的现场勘验、开展修编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勘测定界图、宗地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界址点成果表等工作,并配合完成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及不动产证办理等相关工作的修编任务;
(2)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按照采购方划定的时间节点如期完成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工作的手续办理并取得批复意见,并同时取得国土空间规划图、节约集约用地评审意见、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的报告、项目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坐标、选址区域相关颠覆性风险因素排查文件;
(3)建设用地报批:协助现场勘验、开展修编项目终版土地勘测定界修改,编制农耕地、草地、林地等地类转建设用地方案、开展土地权属界线调查及取证、拟征土地现状调查及取证、开展听证会并取证、包含乡镇村征占地手续办理、征收土地预公告、征收土地情况调查表等手续,并按照旗县、盟、自治区自然资源局及政府的要求组件上报并协调县、盟、区三级自然资源部门审查批准、最终取得旗县、盟、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根据工程建设需求办理项目建设临时用地手续。
(4)不动产的办理:按照不动产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完成项目所涉及的编制债务风险评估报告、地价评估报告、协调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土地招拍挂手续办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取得不动产证等以上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咨询服务。
其中未注明事项但是涉及本次招标项目所含事宜的及需要配合的事项,均包含在此次采购中,不另行计费;若由于非采购方原因导致的选址区域变化,额外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此
次采购中,不另行计费;若由于采购方原因导致的区域场址变化20%及以下,额外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此次采购中,不另行计费,如若变化20%以上,按合同总价等比例签订关于选址区域变化超出20%及以上额外费用的补充协议;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资质要求:应答方应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2应答方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6月-2023年6月)1项及以上勘测定界、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办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类似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复印件等)。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即2020年01月至2022年12月(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3.7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8.1投标文件未经应答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3.8.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应答的,应提供法人证明文件);
3.8.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形式、时间或有效期等提交投标保证金;
3.8.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为最终报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应答方案的除外;
3.8.5应答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应答限价;
3.8.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3.8.7投标文件存在偏差,纠正这种偏差或保留将会对应答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8.8投标人有串通应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8.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
3.8.1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3.8.11不按采购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8.12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况;
3.8.13代理商应答没有提交制造商授权,或制造商授权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如允许代理商应答);
3.8.1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违反此项规定的相关应答均无效;
3.8.15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或其他原因未能通过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初步评审;
3.8.16投标人未上传投标文件;
3.8.17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应清晰、可辨认,否则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3.8.18投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的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报价不一致的。
3.9投标人不得在下列查询中有不良纪录:供应商履约能力否决投标条款
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3.9本项目相关人员要求: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7日17:00时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