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宝鸡市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咨询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10-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SA-(CG)2023-009
项目名称:宝鸡市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咨询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咨询评估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咨询服务 5000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7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咨询评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咨询评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财务要求: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9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完税证明:提供2022年9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31日 至 2023年11月0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