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吴忠市红寺堡区中医医院网络安全软硬件及等保测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

2023-10-27
预算金额:58.34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34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一标段51.346万元、二标段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一标段51.346万元、二标段 7万元((人民币)
一标段:吴忠市红寺堡区中医医院网络安全软硬件采购项目
二标段:吴忠市红寺堡区中医医院等保测评服务采购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吴忠市红寺堡区中医医院网络安全软硬件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3年;二标段:吴忠市红寺堡区中医医院等保测评服务采购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宁财(采)发〔2022〕275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的通知;(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1)供应商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投标产品须具备销售许可证书、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二标段(1)供应商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具备公安部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并在中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的《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目录》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至 2023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