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1、2号机组原煤仓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2023-10-25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2号机组原煤仓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改造(招标编号:0724-2320N1465228)已经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2号机组原煤仓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改造
招标编号:0724-2320N1465228
项目概况:详见本项目招标技术文件。
(二)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1、2号机组原煤仓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技术文件。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黑名单或灰名单、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广珠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包括处于上述的“黑名单或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N)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但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的资质及业绩要求如下:
3.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及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3.2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同类或类似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已完成的实施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直接与业主方(即最终使用方)签订的,而不是分包业绩。投标人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承包范围的合同技术资料和项目已完工的证明文件(验收证明或顾客满意度等)。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5日00:00起,至2023年11月3日16:00止(北京时间),电子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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