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沈阳东部地区清洁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广阔热源厂20T燃气蒸汽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3-10-24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东部地区清洁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广阔热源厂20T燃气蒸汽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
2、建设单位:沈阳广阔供暖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沈河区东陵路147号,沈阳广阔供暖有限公司热源厂锅炉房内
4、工程规模:项目拟在热源厂锅炉房内预留位置新建2台46兆瓦燃气热水锅炉,配建1台20吨/小时燃气蒸汽锅炉,拟用作热网主循环水泵蒸汽拖动动力,并对热源厂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改造。燃气锅炉与燃煤锅炉采用物理隔绝方式,新增隔离墙分隔开燃气与燃煤区域。
5、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实际以签订合同为准)
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1台20T/H燃气蒸汽锅炉,及其配套燃气燃烧器、一次风机、FGR风机(根据需要)、风机配套变频器、控制器、燃气阀组及阀门等配套附属设施。为规范投标单位投标标准,助力招标单位实现能满足现行超低排放环保要求的燃烧优化的燃气锅炉高效节能自动化运行。
8、质量标准:合格
9、本项目估算价:270万元
10、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含)以上)并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3级(含)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B级(含)以上证书)。
4.投标人应是锅炉的制造企业或销售代理商(销售代理商应具有有效的制造企业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锅炉,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注:1.如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出具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不超过2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2)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资质。(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对整个项目总负责。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4)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5)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请于2023年10月24日 08:30至2023年10月30日 16: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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