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攀钢钒滤油小车招标公告

2023-10-19
攀钢钒滤油小车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攀钢钒滤油小车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攀钢钒滤油小车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二、投标方业绩要求: 1、投标方要求提供生产型企业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类似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相类似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生产型企业投标方要求提供本企业类似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业绩总量不得少于投标报价总金额。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一、注册资金要求: 1、只接受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生产型企业参股或控股的授权直销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要求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所有投标方投标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如为个人独资企业,须上传资金证明资料。 2、投标方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均要求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生产制造本产品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复印件。投标产品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经营、销售范围内。投标方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模板详见招标文件。 3、不接受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投标。
其他要求:三、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流通商及代理商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禁止强制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动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投标方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模板详见招标文件。
8、本次招标中的注册资金、结算支付方式及技术要求为必须满足条款,不允许偏离,否则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投标单位中,制造厂必须投报自己制造厂所生产的产品,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必须投报其对应的制造厂所生产的产品,否则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9日17时00分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