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公司开都河公司霍尔古吐水电站发电机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3-1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开都河公司霍尔古吐水电站发电机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2.1.1.1工程介绍
霍尔古吐水电站位于新疆巴州和静县境内,是开都河中游河段规划“两库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三级水电站。工程为大(2)型工程,主要由首部枢纽、发电引水系统和地面厂房等建筑组成。发电引水洞长17km,一洞三机,工程采用引水式开发,总装机容量426.5MW(3×140MW(主机)+2×3.25MW(生态小机)),最大坝高28.4m,总库容463.5万m3。工程计划1#、2#机组计划于2026年3月底投入运行,3#机组计划于2026年06月投入运行。工程厂址距下游已建的察汗乌苏水电站坝址河道距离约25km,距正东方向和静县公路里程约188km,距库尔勒市公路里程237km。
首部枢纽生态小机为河床式发电厂房,上游从左至右布置有进水口左岸副坝段和小机进水口坝段,下游分别布置有生态小机安装间和主厂房,生态小机与首部枢纽挡水建筑物一起坐落在河床上,成为挡水建筑物的一部分,厂、坝在结构上连接成为一个整体,为生态小机坝段。生态机组1#机计划于2025年6月投入运行。
2.1.1.2交通状况
2.1.1.2.1场外交通
霍尔古吐水电站自库尔勒市经G216线—巴润哈尔莫墩镇—哈尔莫敦镇—察汗乌苏岔口—霍尔古吐沟-霍尔古吐沟口。其中G216线约77.2km,设计荷载公路Ⅱ级;巴润哈尔莫墩镇—哈尔莫敦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里程约10.6km,设计荷载公路Ⅲ级;哈尔莫敦镇—察汗乌苏水电站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10米,里程约44.3km,设计荷载公路Ⅲ级;察汗乌苏水电站至霍尔古吐沟为沥青公路,里程约74km,设计荷载公路Ⅲ级;霍尔古吐沟—霍尔古吐沟口(河边)为IV级农村公路,长约15.5km,设计荷载公路IV级。
2.1.1.2.2场内交通
霍尔古吐沟口下游:道路全长约15.412km,沿线24道涵洞,起点为霍尔古吐沟小桥下游侧,双车道路基宽6.5m,路面宽4.5m,单车道路基宽6m,路面宽3.5m,单双道比例为4:6。
霍尔古吐沟口上游:道路全长约5.99km,沿线设10道涵洞,路基宽度为4.5m/6.5m,路面宽度为3.5m/6.0m,单双道比例为4:6。
场内道路目前正在施工,已具备通车条件。
以上道路交通状况为参考数据,目前交通现状由投标人自行调查了解,相关运输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包);3台套单机容量140MW和2台套单机容量3.25MW全新的、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运行功能和性能的成套发电机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供货及技术服务等相关服务。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71天;(计划交货期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日,计划交货结束时间;2025年6月24日);分批次交货(若霍尔古吐水电站主厂房、生态电站厂房等土建交面时间及大、小机首台机组发电时间调整,则交货期相应调整)。(注:具体交货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发电机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交货进度:
序号
批次
交付设备
交付时间

1
第一批(单机容量3.25MW)
两台套发电机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规定的备品备件,规定的专用工具
2024年10月31日前
2

第一批(单机容量140MW)
第一台套发电机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规定的备品备件,规定的专用工具
2025年2月25日前
3
第二批(单机容量140MW)
第二台套发电机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2025年4月25日前
4
第三批(单机容量140MW)
第三台套发电机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2025年6月24日前
2.1.4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开都河中游霍尔古吐水电站厂区(主机)及坝区生态电站厂房(小机)各库房及各工作面,车板交货。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单机140MW及以上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励磁系统设备的制造和供货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25 18: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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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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