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永清县永清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机电井及喷灌工程A01标段]招标公告
2023-10-13招标公告名称: | 【2023年永清县永清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机电井及喷灌工程A01标段】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8356001B01 |
招标内容: | |
【2023年永清县永清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机电井及喷灌工程A0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永清县永清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廊坊市农业农村局以廊农建[2023]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永清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永清县。建设规模及标准:在永清县永清镇的东羊八庄村、西养马庄村、司小营村、徐官营村、汪家营村,龙虎庄乡的前店村,共计6个行政村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1.3万亩,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1.3万亩。2023年永清县永清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机电井及喷灌工程A01标段,最高限价合计为1423322.06元。计划工期:210日历天;标段划分:1个标段 。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钻井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或凿井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小型水利工程专业施工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施工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13 08:30至2023-10-1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