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园电视台(设备)招标公告

2023-10-11
【项目概况】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园电视台(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Z1186-202301-01H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5-2023-00758
3、项目名称: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园电视台(设备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4.8342(万元)
6、最高限价:34.8342(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园电视台的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分公司盖章无效;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6.3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