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α气溶胶空气动力学测量设备招标公告

2023-10-11
我单位就α气溶胶空气动力学测量设备物项进行采购,现α气溶胶空气动力学测量设备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α气溶胶空气动力学测量设备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经到位或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 采购项目概况:α气溶胶空气动力学测量设备项目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α气溶胶空气动力学测量设备采购及有关技术服务、培训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相关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功能要求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α气溶胶空气动力学测量设备 空气动力学粒径谱仪 1套 测量α气溶胶粒子在气溶胶粒子长大过程中的粗粒子模态,即μm级粒径尺寸的气溶胶粒子的空气动力学粒径测量 10个月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2 扫描电迁移率粒径谱仪 1套 测量α气溶胶粒子在成核、生成阶段的粒径大小,即nm级粒径尺寸的气溶胶粒径及其相应的粒子浓度
3 气溶胶静电计 1套 用于测量α气溶胶所携带的电荷数量,并可以与扫描电迁移率粒径谱仪的粒径筛分部分结合,用于测量单一粒径气溶胶的数量等
4 气溶胶稀释器 1套 用于连续可调来稀释高浓度的α气溶胶,提高空气动力学粒径谱仪和扫描电迁移率粒径谱仪的测量浓度范围
5 放射性防护操作箱 1套 用于盛装上述四种设备,防止这些设备在测量过程中可能产生的α气溶胶泄露,具备负压和密封的功能,并配置气溶胶过滤净化装置,可连接现场通风特排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法人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2020年至2022年)净利润值无连续亏损,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应答无效)、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
(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气溶胶新粒子生成或粒子成核或气溶胶迁移传输等空气动力学测量设备的供货业绩至少1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合同首页及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的供货方应为本次供应商或其代理的制造商)、标的物项名称、制造商名称、合同签订时间等内容。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4)其它要求: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如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需提供所供产品制造商直接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或同时提供经制造商授权的中国境内总代理直接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和制造商向中国境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文件,且同一品牌只能授权1家代理商;若代理商代理的产品为进口产品,则供应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指明具有进出口贸易资质的公司为外贸合同签约方,并承诺履行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黑名单中且处于有效期内:■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黑名单;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现场不予受理。
4.2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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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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