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正政采字[2023]14号)新干县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3-10-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干县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20000.00 元
最高限价:18336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3F000863891 新干县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 1 312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内完成交货(不包含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3.2本项目落实《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通过节能认证和环境标志认证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或生产制造商需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1日 至 2023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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