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石化通汇能源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液化天然气(LNG)工厂二期项目通汇公司LNG二期项目部不锈钢容器招标公告
2023-10-08重庆涪陵液化天然气(LNG)工厂二期项目不锈钢容器采购预案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涪陵液化天然气(LNG)工厂二期项目不锈钢容器采购预案招标人为重庆中石化通汇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汇公司LNG二期项目部不锈钢容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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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立式圆形容器Φ600×2150~2200×16 S30408 Ⅱ类 | 1.00 | 台 | 包1-包1 | ||||
2 | 立式圆形容器Φ1200×3500~3550×10 S30408 Ⅱ类 | 1.00 | 台 | 包1-包1 | ||||
3 | 立式圆形容器Φ3000×6300~6400×38 S30408 Ⅲ类 | 1.00 | 台 | 包1-包1 | ||||
4 | 其他圆形容器Φ600×2600~2650×6 S30408 | 1.00 | 台 | 包1-包1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严格遵守请购技术文件的要求,若存在技术偏离,应在投标前向招标人书面确认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见请购技术文件11 技术偏离表),只有经招标人书面批准的偏离才被接受为有效偏离,并可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实施。即使没有技术偏离,也应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否则评委有权否决其投标资格。 3.1.7 投标人必须对请购技术文件重要条款(带“★”号的条款),做出明确、具体的响应或做出完成该项工作(如进行详细设计)的承诺,否则评委有权否决其投标资格。 3.1.8 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提供承诺:近2年内没有因交货严重超期被相关企业按合同违约处罚。(承诺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1.9 提供至少2台近五年(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倒推5年)不锈钢材质容器供货业绩,其中至少包含1台设计压力不小于5.86MPaG。应提供合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10 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至少为 D 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或持有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至少为 A2 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和制造许可证(旧证)。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复印件。 3.1.11 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真实、有效。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8日 10:30时至2023年10月14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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