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2023年哈大客专同沟电缆整治工程35KV电缆及其附件的谈判公告

2023-10-08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工程名称: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2023年哈大客专同沟电缆整治工程
1.2工程概况
重新敷设长春站彩虹桥(K000+400)附近 14 号电缆分接箱(K000+553)至长春站 35/10kV 变电所的2路35kV电源电缆。新设电缆采用新设混凝土电缆槽、电缆排管方式敷设,站台上充分利用既有综合管沟敷设。彩虹桥两侧既有 35kV 电缆采用防火隔板、隔砖等形式与 通信、信号电缆隔离。长春站既有电缆井内增设防火隔板,将电缆井内既有电力电缆与其它电缆进行分隔,电缆引入引出处管孔进行防火封堵。长春站既有电缆槽道内增设电缆支架,将不同电压等级、将不同电源的既有电力电缆进行分隔,支架间距1米;电缆槽道内每100米增设防火隔墙。本工程工期为:91日历天。
1.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2、本次谈判采购采取谈判方式选定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供应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3.1.4供应商应提供2021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5供应商和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6供应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7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供应商自谈判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供应商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8同一包件内不允许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且允许代理商参与的包件同一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供应商。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
3.4本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谈判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9日17时00分,(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不接受个人汇款),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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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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