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外墙保温材料采购公告

2023-10-05
1.招标条件
1.1在建 中铁城建集团雄安站枢纽片区2号地一标段项目,招标人为  中铁城建集团雄安站枢纽片区2号地一标段项目 ,已由 中铁城建集团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铁建河北雄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 外墙保温材料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城建集团雄安站枢纽片区2号地一标段项目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雄县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高铁站佐良街与燕南路交叉口处。
  2.1.3工程名称:中铁城建集团雄安站枢纽片区 2 号地块项目一标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雄县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高铁站佐良街与燕南路交叉口处;建筑类别:   住宅、公寓、底商、商业、办公、酒店及地下室;结构类别:本工程结构形式均为暂定,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建筑面积:总建面约204558.8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44680.3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9878.50平方米,实际以最终审定的规划许可证为准。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3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1月至今)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同类型产品二个及以上供货业绩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
    7.1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代理证书或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7.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7.4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2020年6月至今)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7.5不接受被列入“2023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7.6按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合规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属于特定级别及第一级别风险的供应商,不予以合作。

5.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3-10-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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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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