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吴州路5G智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和单家街(传承北路-医圣路北)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3-09-29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吴州路5G智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和单家街(传承北路-医圣路北)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吴州路5G智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和单家街(传承北路-医圣路北)道路工程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3﹞1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美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及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吴州路5G智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和单家街(传承北路-医圣路北)道路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吴州路5G智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和单家街(传承北路-医圣路北)道路工程监理。
2.2 项目编号:HKG-JS-202309106
2.3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吴州路5G智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估算投资11075.1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设计转运规模为400t/d(中型Ⅲ类),污水处理规模40t/d。压缩工艺采用后置式竖直压缩工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幢主体站房、1幢门卫间、1座初雨蓄水池以及工艺设备和厂区设施等,总建筑面积66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50㎡,地下建筑面积3650㎡。主体站房为地下一层、局部地上三层建筑,占地面积为3350㎡,建筑面积6580㎡。主体站地下一层主要是转运大厅、压缩设备区、污水处理间及泵房、除臭设备间与排烟机房等;一层主要布置卸料大厅、压缩设备区、变配电间、生产辅助设施与管理用房;二层主要布置中央控制室和生产辅助区,三层主要布置生产辅助区。
(2)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单家街(传承北路-医圣路北)道路工程:总投资约1220.89万元,规划为南北向城市支路,为新建道路。本工程南起医圣路北,北至传承北路,全长 402.951m。本工程规划红线宽为25m,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25m(红线) =3m(人行道) +2m (边绿化带) +15m (车行道) +2m (边绿化带) +3m (人行道),一幅路形式,双向两车道。
2.4招标范围:包含土建、设备安装、道路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服务期限:提供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若出现施工合同工期延期,不计取监理延期费用。
2.6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和省市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拟派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息),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本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至少包括2023年09月或10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份不足上述年份要求的,则以投标人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年10月3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5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在本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至少包括2023年09月或10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0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