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吴州路5G智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和单家街(传承北路-医圣路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3-09-29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吴州路5G智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和单家街(传承北路-医圣路北)道路工程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3﹞1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美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及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登录后查看)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吴州路5G智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和单家街(传承北路-医圣路北)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吴州路5G智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和单家街(传承北路-医圣路北)道路工程施工。
2.2 项目编号:HKG-JS-202309105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传承北路与单家街交叉口西南角,用地约15.48亩。
2.4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吴州路5G智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估算投资11075.1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设计转运规模为400t/d(中型Ⅲ类),污水处理规模40t/d。压缩工艺采用后置式竖直压缩工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幢主体站房、1幢门卫间、1座初雨蓄水池以及工艺设备和厂区设施等,总建筑面积66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50㎡,地下建筑面积3650㎡。主体站房为地下一层、局部地上三层建筑,占地面积为3350㎡,建筑面积6580㎡。主体站地下一层主要是转运大厅、压缩设备区、污水处理间及泵房、除臭设备间与排烟机房等;一层主要布置卸料大厅、压缩设备区、变配电间、生产辅助设施与管理用房;二层主要布置中央控制室和生产辅助区,三层主要布置生产辅助区。
(2)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单家街(传承北路-医圣路北)道路工程:总投资约1220.89万元,规划为南北向城市支路,为新建道路。本工程南起医圣路北,北至传承北路,全长 402.951m。本工程规划红线宽为25m,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25m(红线) =3m(人行道) +2m (边绿化带) +15m (车行道) +2m (边绿化带) +3m (人行道),一幅路形式,双向两车道。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且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书面承诺);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09月或10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份不足上述年份要求的,则以投标人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年10月3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至少包括2023年09月或10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0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后查看)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