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电厂热电区域供热客服中心等辅助服务资审公告

2023-09-27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电厂热电区域供热客服中心等辅助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满足华能大连电厂供热生产经营的需要,现将华能大连电厂供热客户服务等辅助维护服务进行外包。
2.2 招标范围:华能大连电厂供热客服中心等辅助服务项目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供热营业中心、客服中心、保安服务、保洁服务等辅助服务项目外包。
2.3人员配置要求:华能大连电厂供热营业中心、客服中心、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其它服务等辅助项目,岗位人员配备不低于以下需求:
(1)营业中心16人:主管1人、班长2人、班员11人、财务2人;
(2)客服中心23人:主管1人,班长5人、副班长3人、客服班员14人;
(3)保安服务3人;
(4)保洁服务1人。
共计43人。
2.4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日期之日起一年。
2.5本次招标标段为: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电厂热电区域供热客服中心等辅助服务标段包1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生产型企业管理服务(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业绩证明不少于2项。(附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能反映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09日17时00分止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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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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