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三乙基铝招标公告

2023-09-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三乙基铝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15万吨/年聚丙烯(PP)装置聚合反应需要加入三乙基铝作为聚丙烯生产的助催化剂(活化剂),其作用一方面是与主催化剂(Ti载体催化剂)络合形成活性中心,起到活化主催化剂的作用,即把没有活性的Ti4+还原成有活性的Ti3+;另一方面是消除原料丙烯中的有害杂质,以免主催化剂中毒失活。本次招标涉及1个品种为三乙基铝。
本次招标为:三乙基铝预估数量36吨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按需送货(预估每月一次)
最高限价:162万元。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生产使用情况说明:在三乙基铝单耗≤230g/t(pp)的条件下,保证主催化剂单耗≤40g/t(pp)可得到合格的聚丙烯粉料产品,保证聚丙烯产品灰分≤350mg/kg。
供货需求说明:合同生效后按需送货,具体以订货通知单为准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以买方实际收货数量进行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并开具结算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个月内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货双方签订框架买卖合同
使用单位: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聚丙烯作业区 业务主管部门:机动工程部
项目承办人:杨 联系方式:0459-6280225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三乙基铝

满足附件一技术要求


36

按合同约定执行,具体以订货通知单为准


2.3 技术要求
三乙基铝技术指标要求:

三乙基铝

项目

质量指标

分子式

AL(C2H5)3

分子量

114.17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铝 (Wt%)

≥23

三乙基铝 (Wt%)

≥96.0

三正丁基铝 (Wt%)

≤4.0

三异丁基铝 (Wt%)

≤0.1

三丙基铝 (Wt%)

≤0.1

三氢化铝 (Wt%)

≤0.1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大庆华科聚丙烯活化剂三乙基铝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2.4其他需说明事项
2.4.1中标企业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价10%(履约保证金以万元进行收取,不足万元部分不计)
开户行名称: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开发区支行
收入户:0905063509245012079
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存款证明到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4.2合同签订前试用
中标产品如果不是我公司在用合格剂,必须经过装置试用合格后方可签订框架买卖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买方按卖方提供的产品进行试用,若试用无法满足第三条(对三乙基铝产品的技术要求)中各项技术要求,为试用不合格。
试用合格的中标人可签订框架买卖合同,试用的三乙基铝按中标价格进行结算;试用不合格的中标人取消中标资质,试用的三乙基铝费用及运输费等其他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生产商与代理商均可参与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格要求:
(一)生产商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乙基铝)
(二)代理商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所代理生产企业的资质满足第1条生产商的资质要求
4、生产企业的合法授权书。若成交,代理商不可更换产品生产企业。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乙基铝)
(三)企业信誉: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
(四)须提供投标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标准。
(五)须提供厂家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并满足附件一《大庆华科聚丙烯活化剂三乙基铝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六)业绩要求:
投标产品拥有聚丙烯装置成功应用的业绩。附用户清单、联系方式及使用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所处时间应相对应。
产品应用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使用单位、产品名称、应用装置情况、应用时间、应用效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应加盖使用单位印章,“单位印章”的范围包括单位公章、单位内部主管同类装置或产品的处室印章、单位内部使用产品的车间印章均可)。国外产品应用业绩证明材料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资质审查材料和官方网站信息的对应性、及时性、有效性、技术参数响应性负责,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买方有权对报名单位提供的业绩等材料进行核实,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单位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等相应资格。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 09 26 8:30:00 时至 2023 10 8 11:30:0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