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光伏逆变器框架采购标段二:集中式逆变器招标公告

2023-09-19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光伏逆变器框架采购标段二:集中式逆变器招标公告
1基本情况
1.1工程名称:中国大唐集团2023-2024年度光伏发电项目
1.2标的名称:光伏集中式逆变器
1.3资金来源:大唐集团自筹
1.4建设地点:详见1.11招标范围
1.5建设规模:详见1.11招标范围
1.6计划工期:详见1.11招标范围
1.7工程简介: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年度采购招标光伏集中式逆变器招标。
1.8招标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有限公司
1.9(登录后查看)
1.10项目单位:指设备的最终使用方
1.11招标范围:
1.11.1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光伏项目集中式逆变器2023-2024年度战略采购,涵盖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光伏项目,预估集中式逆变器需求总量为2000MW,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当合同到期但实际采购总容量未达到预估总容量时,招标人可延长有效期三个月。合同未到期但实际采购总容量超过总容量10%时,招标人提前终止本次集中采购。如因国家政策或市场情况造成较大波动,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本次招标采购合同。
交货地点:具体容量以各项目单位要求和具体合同为准,交货地点为大唐集团所属光伏电站指定施工地点。
交货时间:交货进度确保2024年度集团各项目投产要求。
1.11.2、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光伏集中式逆变器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服务、抽检试验、税费和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等工作。
1.11.3、供货范围主要包括:光伏集中式逆变器及附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消耗品、技术服务、抽检试验、税费、运保费等。1.11.4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和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影响,实际需求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招标范围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如有新增项目(包括大唐集团系统内外),将自动添加到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招标人按照预估容量进行采购,按照实际的数量和单价据实结算。招标人不保证本次框架招标份额涵盖集团所有需求项目,招标人保留对个别项目因特殊原因不纳入本次集中采购而进行单独采购的权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逆变器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1.4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6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10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段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2.1.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2.2.1投标人投标产品应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应通过CGC、CQC、TUV之一认证。
2.2.2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相关规定。
2.2.3供货业绩:各标段投标人或者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近一年(2022年)逆变器出货量(组串+集中+分布)不低于2GW,并提供销售业绩相关证明(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页等)。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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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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