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硫酸铵采购竞争谈判公告

2023-09-18
项目名称: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硫酸铵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划

数量

合同履行

期限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硫酸铵

(焦化级、己内酰胺)

氮(N)含量(以干基计):≥20.5%(合格品);外观:无可见机械杂质(合格品、一等品);水分:≤1.0%(合格品);砷:≤0.00005%;铅≤0.005%。

7500吨

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

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具体要求确定供货时间

德惠市生化工业开发区


包括但不局限于货物采购、运输及交货、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相关产品生产或销售及运输能力的供应商。(最终成交供应商保证在供货时随货携带质检部门出具的硫酸铵质量检验报告书,并保证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提供有效期内的硫酸铵二噁英检测报告),响应文件内需提供各供货厂家可供货数量,并在谈判现场提供样品。2.信誉要求:近年(2020年1月1日起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近年(2020年1月1日起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至 2023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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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