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宫市供电分公司生产配套用房和带电作业车库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3-09-12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宫市供电分公司生产配套用房和带电作业车库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宫市供电分公司生产配套用房和带电作业车库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南宫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审批投资备字〔2022〕4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宫市供电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宫市供电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宫市供电分公司生产配套用房和带电作业车库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单位: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宫市供电分公司 2.3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东进街南侧、106 国道西侧国网南宫市供电公司院内南侧; 2.4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生产配套用房和带电作业 车库一栋,占地面积为 547.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1095 平方米,为地上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 10.60 米,其中餐厅部分室内外高差 0.30 米,带电作业车库部分室内外高差 0.20 米。 2.5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3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28 00:00 至 2023-04-0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4-19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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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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