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金陵分公司催化脱硫脱硝废水零排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23-09-07
金陵分公司催化脱硫脱硝废水零排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陵分公司催化脱硫脱硝废水零排放项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事业部以石化股份炼发〔2023〕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分公司催化脱硫脱硝废水零排放项目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金陵石化公司炼油区域。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52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催化脱硫脱硝废水零排放项目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执业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代表师执业业绩(可由总监理工程师兼任,但需满足相关要求)。
(3)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电气、仪表、设备、管道),分别持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石油化工监理工程师证书,土建、电气、仪表、设备、管道等专业。
(4)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执业业绩。
3.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9月8日 9: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9月13日 16:00。
(3)标书款500元/标段,售出不退。投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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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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