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沧区信号灯联网联控优化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3-09-06
项目名称:海沧区信号灯联网联控优化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采购包1(海沧区信号灯联网联控优化提升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509,435.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海沧区信号灯联网联控优化提升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6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预留比例: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额的40%。(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要求提供相关材料。(4)项目属性、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对于厦门市政府采购项目,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 2020〕14号)及《关于加强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门市财政局2021年7月23日发)的文件精神,并增加以下内容:(1)资格审查时,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2)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2)(1)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2)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企业资质证书。。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 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 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9-06至 2023-09-13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