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输煤系统转运站除尘器改造干雾抑尘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09-06
1.招标条件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输煤系统转运站除尘器改造干雾抑尘装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输煤系统转运站除尘器改造干雾抑尘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输煤系统皮带机除尘器原设计为高压静电除尘器,自从掺烧印尼煤以来,国内有多家电厂有发生除尘器爆燃的不安全情况,因此我厂开始停用高压静电除尘器,防止不安全隐患的发生。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及对电力设计院和国内电厂(如石洞口二厂等)调研情况从技术、资金投入低等角度,考虑在本厂输煤系统转运站加装干雾抑尘设备。我厂输煤系统转运站共计八座需加装干雾抑尘设备,采取滚动技改方式进行改造,分四期,每期两座转运站;本次改造两座转运站(#14、#15转运站)。
(二)招标范围:
为两个转运站加装干雾抑尘设备,包括干雾抑尘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
(三)合同期限:
设备名称
设备到货时间
安装完成时间
卸船机干雾抑尘系统
合同签订后二个月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
(四)合同形式:
固定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5、资格和业绩: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有干雾除尘系统制造及安装的业绩,并提供不少于1份干雾抑尘系统业绩合同(须附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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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