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池县医疗健康总院采购县域医共体医疗资源配置系统及智能语音外呼服务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9-05
项目名称:盐池县医疗健康总院采购县域医共体医疗资源配置系统及智能语音外呼服务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标段:县域医共体医疗资源配置系统及医防融合系统升级(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二标段:智能语音外呼服务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实施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4%扣除);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一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报价不再扣除);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4%扣除)。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6一标段:本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单位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7信用信息查询(开标现场代理公司使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投标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对以上两个网站查询记录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留存查询记录。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至 2023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