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航煤铁路出厂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油气回收设施招标公告

2023-08-29

(重招)北海炼化油气回收设施采购预案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北海炼化油气回收设施采购预案(WZ20230920-5509-11592-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油气回收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油气回收设施
1.00

包1-油气回收设施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2018年至今在国内石油化工行业具有冷凝法 吸附法组合工艺不少于2套稳定运行满一年的供货业绩(业绩需满足出口非甲烷总烃≤100mg/m3的要求),卖方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同时附上技术协议关键页,提供项目验收报告(或使用报告/应用证明/评估意见等)并加盖用户章,或提供具有国家认可资质(CMA或CNAS)的第三方尾气指标检测报告,证明材料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
3.1.7 投标人必须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技术文件》的所有要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卖方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9 投标人如有偏离,必须明确说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相偏离的内容,并将全部的偏离的细节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注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的偏离必须得到买方的批准。未得到买方批准而实际存在偏离的否决。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9日 9:00时至2023年9月5日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19日09:0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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