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光催化高级氧化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08-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光催化高级氧化装置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整体项目规模: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光催化高级氧化装置采购。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光催化高级氧化装置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3.2投标人应有充足的资金保证、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3 业绩要求:
①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两份进水COD浓度不低于3000mg/L、含盐浓度不低于1%(质量比)的紫外光催化氧化工艺用于高浓度含盐化工废水预处理装置的业绩,且装置稳定运行满12个月;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和验收报告并加盖公章;
②以上要求的两份业绩中必须有一份满足:进水COD不低于40000mg/L同时COD去除率不低于50%;或者进水COD不低于3000mg/L同时COD去除率不低于85%(2种条件至少满足1条,否则视为无效)。
3.4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提供装置系统服务的单位,牵头人必须满足以上3.1-3.6条要求;
③如果投标人不具备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可与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④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期限: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1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