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澜沧江公司TB水电站过鱼设施智能运行及过鱼效果智能监测工程招标公告

2023-08-22
华能澜沧江公司TB水电站过鱼设施智能运行及过鱼效果智能监测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澜沧江公司TB水电站过鱼设施智能运行及过鱼效果智能监测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TB水电站是XX江干流上游(云南段)古水~苗尾河段规划的第四个梯级,其上游为LD梯级,下游与HD梯级相衔接。电站位于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境内,坝址左岸有乡级公路通过,距维西县城公路里程约56km,距香格里拉公路里程约269km,距昆明市公路里程约694km。
TB水电站过鱼设施将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坝上、坝下鱼类之间的基因交流,减少种群数量减少带来的遗传分化等问题,为澜沧江鱼类的长久生存创造条件。
TB水电站过鱼设施智能运行系统及过鱼效果智能监测系统运用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技术、智能控制技术、GIS技术、边缘计算与并行计算技术、物联网及互联网技术等多种先进技术手段,为水电站的过鱼设施进行智能监测和智能运行控制,是科技创新的要求,是电厂的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的管理要求,同时可以降低运行人员的技术要求,减少运行人员,降低运行成本,为过鱼的长期监测提供了技术可能。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TB水电站过鱼效果智能监测系统及过鱼设施智能运行系统的硬件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软件开发和运行信息平台搭建,研究成果评审和提交,1年期驻场试运行服务,自动驾驶运鱼车采购及智能运行等。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2.2.1硬件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监测硬件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对水下摄像设备、水质监测仪、流速监测仪、声呐、全过程监控摄像头、人工智能工作站设备设施、鱼类运输车辆及定位跟踪系统等进行购置和安装调试。
2.2.2软件开发或移植、平台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过鱼设施智能监测和自动运行平台建设,鱼类数据集采集和构建目标鱼数据库,基于水下高清视频的目标鱼智能识别算法,运鱼车自动定位。
2.2.3研究成果:提交TB水电站过鱼设施智能运行成果及运行报告,软件著作权2项,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4篇,发明专利4项。
2.2.4工程试运行:负责该工程的1年期驻场试运行工作,包含人员驻场运行管理及平台维护、人员培训、编制智能运行及监测系统操作规程、制作操作视频教程。
2.2.5自动驾驶运鱼车采购及智能运行:包括但不限于自动驾驶轻卡采购,运鱼箱(带维生系统)及车辆改装,运鱼车监测系统开发,上路运行、牌照办理。
工期要求:计划2023年11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4年6月30日完成水电站过鱼设施智能监测系统及过鱼效果智能监测工程建设;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开展工程试运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及以上总装机1000MW及以上水电工程过鱼效果监测业绩或总装机1000MW及以上水电工程过鱼设施设计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服务范围、合同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合同信息)等足以满足业绩的证明材料。
3.2.3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具备正高级职称,并具有1项及以上总装机300MW及以上水电工程过鱼效果监测业绩或总装机300MW及以上水电工程过鱼设施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明文件;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须出具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1年社保缴费证明。
3.2.4其他要求:无。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29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09时00分;
6.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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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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