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化珠海码头油气回收设备采购及配套安装服务项目公告

2023-08-15
1. 招标条件
本次中化珠海码头油气回收设备采购及配套安装服务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中化珠海码头油气回收项目
2.2工程项目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3招标项目:中化珠海码头油气回收设备采购及配套安装服务项目
2.4采购范围:
(1)1套油气处理设施(液氮冷凝,双通道、三级冷凝、强制化霜)
1)气相油气种类:汽油、石脑油、凝析油等;
2)油气设计输送量:1500m3/h;
3)回收总管公称直径:DN200;
4)进油气处理设施前操作温度:40℃;
5)进油气处理设施前操作压力:0~16kPa(G);
6)尾端预留提标升级接口。
(2)2套船岸安全装置(含惰化)及油气收集单元、1套稳态油气输送系统
1)气相油气种类:汽油、石脑油、凝析油等;
2)口径:DN200。
(3)相关配套和辅助设施
根据招标人已完成的方案设计进行详细施工设计,设计范围包括设备及配套设施、相关辅助设施涉及的工艺设备、土建结构、电气仪表、给排水、消防等专业,主设备基础需进行地质勘察并出具勘察报告,出具设计图纸及竣工图纸;
根据设计图纸及现场详情进行设备安装及所有配套设施和辅助设施的安装施工,包括主体设备、工艺设施、配套的土建结构、电气、自控仪表、液氮罐及工艺系统、其他辅助设施、及相关检验检测等。
注:油气输送管道(DN500)为招标人原有管道利旧,其他均需本次采购或新建。
2.5主要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6交货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码头及南迳湾库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7交货期:2023年12月20日前,其中:
(1)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
(2)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辅助设施施工;
(3)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现场安装及调试交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或以上资质,及压力容器制造A2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开始计算。
3.3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套油气液氮冷凝处理系统(处理量≥1000m?/h、且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使用方的验收证明。
证明资料: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能体现液氮冷凝工艺及处理量的技术协议页、签章页等(2)使用方的验收证明(客户盖章),包含如项目简介、供货时间、供货范围、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的证明文件等内容。
3.4 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1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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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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