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沂市瓦窑镇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土建劳务分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2023-08-14
新沂市瓦窑镇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土建劳务分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项目编码:JSZ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沂市瓦窑镇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沂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总承包方为 江苏新通立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已落实 。因项目建设需要,现对 新沂市瓦窑镇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土建劳务分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沂市瓦窑镇
2.1.2建设规模:新沂市瓦窑镇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建筑面积约16265.61平方米;包括新建商服交易中心、商服交易中心(加工配套一)、商服交易中心(加工配套二)、商服交易中心(加工配套三)各一栋,消防水泵房及大门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 2376.24 万元;
2.1.4工期要求: 225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新沂市瓦窑镇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土建劳务分包工程,包含:土方开挖、回填;墙体砌筑、抹灰;混凝土构件浇筑、钢筋制作、安装人工;模板、脚手架搭拆;楼地面、内外墙装饰,防水施工及栏杆安装等。同时包含部分主、辅材(模板、脚手架摊销、水泥、砂、石、钢丝网、铁丝、铁钉)等辅助用材;临时设施(临时给水、排水、供电管线、现场围挡、临时道路铺设、养护等)、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措施等。详细内容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或工程量清单等文件,最终分包内容以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2.3分包方式:劳务分包
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5安全文明施工: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遵守招标人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 以上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 2021 年 08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 2022 年 08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2023 年 05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申请人自2020年08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950万元的类似劳务分包工程(建筑工程劳务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劳务分包合同、开具的任意一期与总承包方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该项目的竣工验收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时间以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注: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江苏新通立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鼓励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4.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肆拾万元整(登录后查看)
4.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6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5. 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
5.2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 08 月 14 日至 2023 年 08 月 1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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