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3-08-10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已经由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呼发改审批能源字[2023]4号),建设资金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自筹20%,贷款80%。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于2022年12月2日纳入蒙西地区建设新增自用煤电项目规划,2023年3月16日获得核准,项目资金已落实(自有20%,贷款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金山项目:
2.1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境内
2.2规模:2×100万千瓦
2.3标段划分: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检测服务项目标段
2.4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境内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所有土建项目及尾工尾项全部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证期满之日止。
2.6招标范围:
(1)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工程中的建(构)筑物、地上(地下)设施、装饰装修、市政工程、道路及硬化工程等所有建筑及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所涉及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按照施工及验收的要求进行检测及试验工作,所有检测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设计文件要求,进行100%的取样检测,同时对施工单位使用的搅拌站混凝土生产过程进行检测。
(2)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含门、窗)、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
准大项目:
2.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工业园煤化工园区
2.2规模:2×100万千瓦
2.3标段划分: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检测服务项目
2.4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工业园煤化工园区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所有土建项目及尾工尾项全部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证期满之日止。
2.6招标范围:
(1)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工程中的建(构)筑物、地上(地下)设施、装饰装修、市政工程、道路及硬化工程等所有建筑及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所涉及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按照施工及验收的要求进行检测及试验工作,所有检测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设计文件要求,进行100%的取样检测,同时对施工单位使用的搅拌站混凝土生产过程进行检测。
(2)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含门、窗)、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CMA)。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见证取样检测)。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国内2×1000MW火力发电机组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五年及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省级及以上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或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并有至少一份第三方土建试验室负责人的技术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非本单位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需体现该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需提供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或具有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影印件),需提供本单位近年(2022年7月-2023年6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16日17时00分止。
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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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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