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3年度购置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项目招标公告

2023-08-09
项目名称:2023年度购置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项目 
预算金额(元)::90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9050000.00元
采购需求: 
购置15辆纯电动公交车,其中购置10辆8米纯电动公交车,购置5辆6米纯电动公交车。(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2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
(6)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需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9日至 2023 年8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