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双鸭山市宝山区龙发煤矿资源整合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3-07-28
双鸭山市宝山区龙发煤矿资源整合项目监理(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双鸭山市宝山区龙发煤矿资源整合项目核准的批复》黑发改煤炭[2021]191号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双鸭山市宝山区龙发煤矿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双鸭山市宝山区龙发煤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监理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能力由15万吨/年改扩建至30万吨/年。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采用混合式通风系统,新建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等。招标控制价为:77.01万元。
2.2计划工期731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09月01日(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
2.3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监理。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矿山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总监1人,矿山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机电安装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矿山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最低配备标准,4人(其中:总监1人,矿山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机电安装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相关专业,并满足有关规定。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示期间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对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下载时间为 2023年07月28日17时00分至 2023年08月04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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