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工业]湘投国际衡东燃气发电项目补给水管道京广铁路穿越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3-07-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投国际衡东燃气发电项目补给水管道京广铁路穿越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湘发改能源【2021】10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京广高铁公里K1727 755处;
 
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取水管道东西向下穿京广高速铁路里程K1727 755处,取水管线分别采用2根套管,套管净距不小于1m,套管内径d800(工作管包括2根DN500钢管和3根DN100电缆管,由管线单位负责施工),套管区域不能有转弯。
 
3.2.本合同内勘察设计、铁路部门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批复、铁路土地用地协议、广铁工函、营业线施工手续等)、工程报建手续、施工、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
 
3.3.地方及铁路部门的协调处理。
 
3.4.高铁线路两侧穿越范围内预留管道穿越孔洞及管道安装完毕后的封堵。
 
3.5.京广铁路两侧穿越地段道路恢复及地表植被或绿化的修复。
 
3.6.穿越地段临时用地的补偿(包括但不限于铁路土地、农村集体土地等)。(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同时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3.1.3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至少具有1项铁路穿越工程相关设计业绩。本项目具有3.1.3设计业绩要求或者3.1.4施工业绩要求的其中一项即可。注: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由其单独自行承担的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可同时按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的标准进行评审。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的设计或施工业绩,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内部职责分工的,还须另行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1.4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至少具有1项铁路穿越工程相关施工业绩。本项目具有3.1.3设计业绩要求或者3.1.4施工业绩要求的其中一项即可。注: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由其单独自行承担的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可同时按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的标准进行评审。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的设计或施工业绩,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内部职责分工的,还须另行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铁路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铁路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或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不得存在同时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情况。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7日0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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