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民政局2022年县城区更换地名标志牌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7-17项目概况 固始县民政局2022年县城区更换地名标志牌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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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 |||||||||||||||
2、项目名称:固始县民政局2022年县城区更换地名标志牌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21,130.38元 | |||||||||||||||
最高限价:821130.3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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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固始县民政局2022年县城区更换地名标志牌工程项目,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工程量清单。 5.2工期:2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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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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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4.其他说明: 4.1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信用承诺函”),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基本户的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免税和免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须提供依法免缴纳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4.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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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7月18日 至 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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